時間倒回到27歲的那一年,任職的公司沒有要跟我續約的意思,我因為自信過高沒有及時去找下一份工作而最終導致自己失業了整整三個月。
在那三個月裡人生沒有方向,不曉得自己要的是什麼。大概有好幾次偷偷在房間裡哭泣,哭累了就睡,睡醒了再哭,就是不曉得要如何把自己拉出泥沼。
因為過去的工資不多也缺乏理財觀念,導致那失業期需要靠跟親友借錢才得以在這座城市苟延殘喘地活下來。在無數次餓著肚子的情況下看見了人生的荒謬,而在那時候唯一支撐自己的只有一句話:『生命中發生的每件都有它的意義,很多年之後你一定會記得這一刻。』
人生跌至谷底就會絕地反彈。
有天,我突然意識到自己所嚮往的方向,開始不斷祈求能給我一個重新洗牌的機會,然後便是誤打誤撞進了現在的公司,時間一晃就是滿滿收割的3年。
沒錯,挫敗是個讓人感到非常低落、無助又糾結的一件事。然而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畢竟生活一直都是個最好的老師,若非經歷前面種種,我不會意識到理財的重要性,不會意識到想要在這座城市毫不費力地活下來也需要有足夠的本事與底氣,而這些本事與底氣是需要認真地去積累的。
我總喜歡為生活中的挫折尋找意義,並試圖提醒自己應當從中學習些什麼,而這樣的習慣也包括在感情生活裡。
事情過去已經大半年,偶爾會有些心急為什麼那傷口還沒結痂痊癒?究竟要多久我才會有辦法把傷口扒開讓陽光照射進來?究竟要到什麼時候我才能發現整件事要給予的意義是什麼?
那挫折感之大讓自己幾乎有一段時間沒辦法打從心底開心地笑。我心有不甘與怨恨,認定長久以來自己是被玩弄與利用的,認定自己被傷害,認定自己是整個關係裡的受害者。我恨、我怨、我痛,我故作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但只有自己知道自己不願意原諒和放下。
然而捫心自問,自己真的是關係裡的唯一受害者嗎?我對別人的傷害難道會比較少?一切的一切都是自己的選擇才能走到今時今日不是嗎?
我可以選擇以可憐蟲的姿態活著,也可以以另一個角度看待整件事。生活的一切都是自己的選擇,所以真正應該對自己負責任的不是別人而是做出選擇的那個你。
長篇大論寫了一堆廢話也不確定到底想表達什麼。也許內心還沒真的釋懷,但我卻希望有天能有辦法放下。除了怨恨與不甘,更可以跟對方說一句『對不起曾經傷害過你』和『謝謝你曾經的溫柔陪伴與酸甜苦辣的回憶』。
始終沒有勇氣正面面對你和過去的痛。
2019年沒做好的功課,在2020年要做好。
生活是一連串的選擇與放棄,我們撿起了一些,也放掉了一些。無論撿起和放掉的是什麼,都要謹記那些都是自己的選擇,學習去承擔那責任,而不是再以受害者的姿態一味地責怪他人。
我恨你,但也曾經愛過你,所以希望我們都可以好好生活,不再帶著怨恨往前走。
『我們可以回憶過往的一些事,但不需要它再回來。』這句話想表達的,也許就是指好聚好散吧。
再見……